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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到民政局起訴離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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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到民政局起訴離婚協議?

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要辦理離婚手續時,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經雙方協商,會簽署一份離婚協議,如果後期一方發現離婚協議內容有誤,無法和平解決的時候,還可以通過起訴,辦理離婚手續。那麼怎麼到民政局起訴離婚協議?下面小編簡單為大家介紹下相關知識。

一、怎麼到民政局起訴離婚協議?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對財產及子女撫養權等均能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協議離婚(雙方在民政局籤一份離婚協議,就搞定了,不用上到法院)。如果只是單方面同意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的;或是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就財產的分割、子女撫養權或撫養費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需要上到法庭,由法官按法例判決的,就是訴訟離婚。

二、起訴離婚的程式是怎樣的?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綜上所述,我國離婚手續可以通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方式辦理,雙方協議離婚的話,要到民政局辦理,而訴訟離婚則需要向法院提出。當事人在起訴之前,要寫一份民事訴訟狀,然後攜帶結婚證、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到當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申請,一般情況下,法院受理後三個月內就會出具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