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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以後還能起訴婚姻無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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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以後還能起訴婚姻無效嗎?

離婚以後還能起訴婚姻無效嗎?

不可以了,因為你們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在法律上來說你們已經不是夫妻了。所以不能申請。

無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關係的雙方當事人違反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不履行法定的結婚登記程式而建立的婚姻關係,這種婚姻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下列婚姻關係是無效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

四、未到法定婚齡。

違法建立無效婚姻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應無條件解除婚姻關係,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觸犯刑法的,應負刑事責任。

無效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財產,由當事人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的財產處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利益,所生子女,按婚生子女的規定執行。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准許。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9條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可以提前上訴。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因此,起訴婚姻無效是在婚姻關係還存在,但卻不合法的情況下才會發生,而既然已經離婚了,雙方就沒有了夫妻關係和婚姻關係,那也就不存在還去起訴婚姻無效這種事情的。婚姻無效是指那些重婚了的,或者近親結婚等情況,另外,對於重婚所生的孩子在判處婚姻無效後還是會給與婚生子女的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