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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做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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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做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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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通過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都會疑問,離婚協議是否需要公證?離婚協議並不需要公證,辦理離婚登記之後就有效力了,但是還是有很多人想要辦理離婚協議公證,下文為您介紹離婚協議做公證需要什麼手續的問題,希望能幫助你解決疑惑。

一、離婚協議是否需要公證

離婚協議並不需要進行公證,但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並領取離婚證後才開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必須是確實分割完畢,再去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你不知道離婚協議怎麼寫可以找律師代寫。

但是有時離婚協議涉及到房產問題的,比如離婚後需要過戶的,有必要去公證,因為公證後在辦理房產過戶時如果對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著公證了的離婚協議直接去房管部門辦理,無需對方配合。

如果你擔心對方在辦理了離婚之後,在財產交接時對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辦理離婚公證。

二、離婚協議公證手續如下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3、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夫妻離婚不是一定要辦理公證的,當然如果離婚協議中涉及到的財產價值比較大,有債務問題的話,那麼本站小編建議最好還是辦理一個公證,這樣對自身利益來講也是一種保障。而在辦理離婚公證的過程中遇到什麼問題的話,都是可以諮詢專業律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