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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關係後發現被騙離婚怎麼辦

離婚 閱讀(2.78W)

一、解除婚姻關係後發現被騙離婚怎麼辦?

解除婚姻關係後發現被騙離婚怎麼辦

已經離婚的事實無法改變,但財產分割的部分還可以起訴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協議離婚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如果夫妻雙方是協議離婚的,正常情況下離婚應該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這種被騙離婚的狀況,可能當初兩個人協商的假離婚,而且假離婚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可是民政局出具的離婚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假離婚這種想法是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