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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離婚流程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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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離婚流程怎麼走

提到民事訴訟離婚流程,相信大家都應該知道指的是訴訟離婚吧。這是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之一,同時也是很多離婚夫妻選擇的方式。訴訟離婚有其自己獨特的流程,究竟這個離婚流程是怎樣走的呢?本站為您詳細介紹。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在訴訟離婚當中,法官多半都會進行離婚調解,要是不能調解和好的才會進行離婚判決,同時對夫妻之間不能協商的問題,如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以及共同債務承擔等問題進行判決。訴訟離婚中不能少了離婚起訴書,如果你不清楚該怎樣寫這份文書的話,可以來電具體諮詢我們本站線上律師,我們會為您提供法律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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