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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出軌調查取證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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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婆出軌調查取證有哪些?

老婆出軌調查取證有哪些?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構成“重婚”導致離婚的情形,無過錯方都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認定公有3個要件:

1、婚外異性;

2、不以夫妻名義;

3、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

證據可以從兩種證據入手收集證據:

1、直接證據

(1)性交錄影,要求能夠清晰的辨認正在發生性行為的雙方並沒有被剪輯;

(2)性交場面照片,要求說明照片的來源、拍攝時間、地點等資訊;

(3)書面認可,發生婚外情的當事人自己書寫的保證書、承諾書、認錯書等;

2、間接證據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對方認可,否則,需要親子鑑定,非常麻煩;

(2)曖昧簡訊,取得困難,轉發又容易引起法官懷疑---是否經過了修改之後轉發給你的?條件許可可以及時將簡訊內容公證

(3)證人證言,很難獨立證明婚外情事實;

(4)錄音材料,一些與婚外情有關的語音記錄;

二、法院認定一方出軌的證據形式

當事人自認的曾經發生過出軌過錯行為的保證書、悔過書、道歉信等書面證據,直接證明夫妻一方與其他異性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的照片、視訊資料、開房記錄,實名認證能夠查證屬實的電話記錄、QQ聊天記錄、簡訊記錄相關內容等。女性在損害事實發生時要及時留存證據,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對於婚姻一方與外遇物件來往的手機簡訊內容、電子郵件內容、電腦部落格日記、qq聊天記錄,如果可能應該應當委託公部證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己固定儲存起來,手機簡訊可以連著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路資料可以擷取全屏儲存。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出軌是並不構成法律上規定的離婚過錯方的情況,所以在涉及到一方出軌的情況下,是不會對財產分割情況產生不利影響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