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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孩子想離婚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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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有兩個孩子想離婚怎麼判

有兩個孩子想離婚怎麼判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第一,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第二,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第三,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十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徵求孩子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二、一般無業媽媽怎麼爭取孩子撫養權

離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協議方式和起訴方式。

1、協議方式:按照法律規定,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意思是說夫妻之間可以私下協商,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2、起訴方式:如果父母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就可以起訴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時撫養權的一般原則是按照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去判決,如果爸爸是有穩定工作的,在這一點上是對無業媽媽不利的。但是如果子女滿了8週歲,則應該尊重子女的真實意願,故如果子女希望由無業媽媽來撫養,也是可以的。如果子女不滿兩週歲,為了最有利幼年子女的原則,子女在年幼時應該隨母親成長,故如果你們是在子女不滿2週歲時離婚,即使媽媽無業,子女撫養權也應該判給母親。

無業媽媽爭取撫養權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通過夫妻之間進行協議的方式來獲得孩子的撫養權,第二種是通過起訴的方式來爭奪法院的撫養權。如果中途一方想要變更撫養權的話,那麼在經過法定程式之後,是可以對撫養權進行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