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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家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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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家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進行

一、婚內家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進行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家暴力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而受害方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家庭暴力責任

根據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

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男方提出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配,應適當考慮女方和經濟困難房的權益。 重婚罪屬於離婚中有過錯一方,在分割財產時候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因為一方出軌而導致的離婚。另一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以下是離婚財產分割的標準:

第一、財產分割協議。雙方就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形成書面協議,辦理離婚登記後生效,離婚協議無需公證;

第二、協議離婚後辦理房產過戶,攜帶離婚協議及離婚證等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

第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訴訟解決。最終是否能按出資比例分割,要看房產是否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的約定。

男方提出離婚,財產的具體分割一般先是由夫妻雙方共同商定,如果在婚前結婚財產協議的話,那麼是以婚前財產協議作為財產分割的第一標準。如果沒有協議的話,可以進行協商財產分割方案,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則可以走訴訟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