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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離婚官司前要做哪些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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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對於訴訟離婚,在訴訟前要做好哪些準備呢?主要要做兩方面的準備:訴訟證據的準備以及家庭財產的保護。

打離婚官司前要做哪些準備?

一、訴訟證據的準備

在打離婚官司前,當事人要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都是圍繞證據進行的,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也打不贏官司”。

例如家暴離婚案件,女方在不能忍受男方長期家暴下,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起前,應當先有意識的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

比如男方對女方施暴後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後警方的筆錄、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等等。

雙方的聊天記錄也可以做為證據進行佐證:

但若女方在男方多次毆打後,不報警、不驗傷,抱著“家醜不可外揚”或者望其回心轉意的思想忍氣吞聲,無法舉出相關證據,那女方的訴求一般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因此,在起訴之前,圍繞自己的訴求收集相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訴,往往欲速則不達。

二、家庭財產的保護

很多離婚案件中發現,一方起訴後,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建議大家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最好是能夠不動聲色的將能夠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

例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摺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影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錄影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採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採取的強制性措施。

三、律師提醒:

如果是屬於被告方,在接到法院傳票時,也不要緊張,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並進行答辯準備。

很多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往往非常緊張。特別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實”的起訴狀後,既緊張,氣憤,又擔心法院會聽信原告一方之言。

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會在開庭時,才會認真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意見,對原告的訴狀內容,不會輕信。但被告應針對原告的訴狀內容及提供的證據,收集相關的反證。

以上就是對打離婚官司前要做哪些準備的解答,訴訟證據的準備以及家庭財產的保護靠個人一般是很難準備齊全的,若大家有這方面的問題,建議還是尋找專業的離婚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