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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外遇提出離婚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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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外遇提出離婚賠償嗎?

一、女方有外遇提出離婚賠償嗎?

女方有外遇提出離婚不一定就要賠償。女方有外遇而導致離婚的,如果有證據表明女方的行為已經構成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此時解除婚姻關係,男方有權要求女方作出損害賠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外遇離婚怎麼判

首先就離婚意願來說,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另一方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情況來進行判決,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沒有達到這一標準,即使一方出軌,法院也不會判離。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配無法達成一致,法院在判決時會首先考慮無過錯方。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但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法院在判決時不會首先考慮是否出軌,而會首先考慮怎樣有利於孩子。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