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離婚上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離婚 閱讀(7.98K)

一、離婚上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離婚上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當事人必須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關的材料:

1、上訴狀(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3、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4、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影印件。

二、起訴離婚要多少錢?

訴訟收費的原則--原告人預交--敗訴者承擔。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 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 理費外, 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在原告起訴時由原告先預交,法院審理後, 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 責任, 由雙方分擔。對於離婚案件,由於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三、起訴離婚程式有哪些?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上訴一般是對一審的判決不服所要實施的行為,在上訴時就需要提交齊全上訴時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以及還有上訴的證據,只有擁有新的證據法院才會受理自己的請求,所以,在處理時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