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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算重婚罪證據嗎

離婚 閱讀(1.41W)

算證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視屏屬於視聽資料類,可以用作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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