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離婚 閱讀(6.71K)

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的話,就可以直接協議離婚。但如果對這些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則需要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流程較協議離婚更復雜一些。那麼,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本站為您解答。

一、起訴離婚的流程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a.請求離婚;

b.小孩的撫養問題;

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

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本文介紹了起訴離婚的流程,起訴離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則需要滿足一些必要的條件才能夠被判離婚。在離婚案件中,相關的財產、撫養問題涉及複雜,建議向專業法律機構諮詢或請代理律師。本站可為您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根據婚姻法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

到法院起訴離婚程式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