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2021年離婚賠償是按什麼來算

離婚 閱讀(2.03W)

2021年離婚賠償是按什麼來算

離婚賠償是按什麼來算

1、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受害人精神損害程度越高賠償越高。

2、過錯方的過錯程度,過錯越大,過錯方對受害人的賠償金額越大。

3、過錯方具體的侵權情節,侵權方式越惡劣,持續時間越長,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就越大,其賠償數額的確定應相對高於一般家庭暴力。

4、過錯方的經濟負擔能力,過錯方無任何固定的經濟來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是無能為力的,但並不是意味著這樣就可以不還。

5、訴訟時當地的經濟狀況,經濟狀況越好的地區,一般能夠得到更高的賠償。

離婚賠償糾紛的處理方式

1、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無過錯方以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在此情形下,如果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援。

2、符合民法典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經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後,無過錯方有權在離婚後一年內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訴訟。

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大家越來越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了。大家知道早在婚姻中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賠償,離婚賠償金的規定是彌補婚姻關係中應過錯方的行為給無過錯方造成的損失,如一方有配偶卻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