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沒有身份證可以起訴離婚嗎

離婚 閱讀(6.77K)

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也是可以起訴的。

沒有身份證可以起訴離婚嗎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糾紛起訴時只要求有明確的被告,你必須提供被告的詳細資料,包括姓名、住址等等,身份證號不是必須的,法院不能因為沒有被告身份證號而不給你立案。

立案後,身份證號可申請法院去查或委託律師事務所律師去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