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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不要賠青春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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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不要賠青春損失費

對於很多女性來講可能青春、美麗的時間就那麼幾年。要要是在這段期間與他人結婚,並且之後又很快離婚的話,很有可能會要求對方進行青春損失費的賠償。那麼從法律角度來看,離婚要不要賠青春損失費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離婚要不要賠青春損失費

根據《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其中並無賠償青春損失費的規定,也就是說要求青春損失費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在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不必要再為青春損失費的問題而憂慮。

離婚要不要賠青春損失費 第2張

二、 青春損失費是一種精神損害賠償嗎?

既然法律中並沒有規定需要對青春做出損失賠償,但是如果青春損失是精神損失的一種

型別,青春損失費是不是就可以以精神損失費的名義立足了呢?

通過對專業律師的諮詢得知,青春損失費不屬於精神損害賠償的範疇,原因有如下幾點:

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的範圍是:

1、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2、侵犯監護身份權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給監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權或非法利用、侵害遺體、遺骨給死者近親屬造成精神損害的;

4、滅失或毀損他人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損害的。

符合以上範圍情形的則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反之,不符合以上範圍情形的則不得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其中並無賠償青春損失費的規定,也就是說所謂的青春費不屬精神損害賠償的範疇,所以要求青春損失費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

離婚要不要賠青春損失費 第3張

三、 無法請求青春損失費賠償時,還可以請求其他損害損害賠償嗎?

在離婚時遭受精神傷害的一方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但切不可提出青春損失費的賠償請求。假如真的有青春損失的話,雙方都有損失,青春的“損失”是由於時間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對方造成的,因此,要求對方賠償也是不合理的。

雖然離婚時不該賠青春損失費,但是在婚姻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時候,受害方能夠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要不要賠青春損失費這個問題的答案已經相當明瞭——不該賠,當然,如果對方自願給予經濟補償,無論其是以“青春損失費”、“分手費”或者其它名義,都是可以的,法律並不禁止。不過實踐中,很容易在這方面產生糾紛,建議當事人此時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