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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怎麼能不承擔債務

離婚 閱讀(2.62W)
離婚後怎麼能不承擔債務
律師解析:離婚只要證明夫妻一方所借債務為個人債務,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擔債務了,一般有以下幾點證據可以證明:
第1、夫妻一方舉債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一方個人債務的;
第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3、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