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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離婚冷靜期實施了嗎

離婚 閱讀(1.89W)

一、大連離婚冷靜期實施了嗎

大連離婚冷靜期實施了嗎

大連離婚冷靜期實施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實施的要求:

儘管離婚冷靜期的制度設計並非要限制婚姻自由,但如果忽視協議離婚申請的具體情形,一刀切地執行離婚冷靜期制度,對一些人來說,這反而增加了離婚難度和離婚成本,繼而對婚姻自由帶來負面影響。

眾所周知,離婚自由與結婚自由實乃婚姻自由的兩面,若離婚自由受到某種限制,結婚自由則不可能不受到影響。

二、離婚不想等30天冷靜期怎麼辦

1、根據目前離婚手續增加的離婚冷靜期來看,如果說離婚了不想等待30天,目前的話是沒有辦法的,還是需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辦理的,這種情況是針對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屬於協議離婚,這個正常必須要等待30天冷靜期。

2、如果說實在離婚不想等30天冷靜期,可以到法院訴訟離婚,但是現在訴訟離婚的案子非常多,因為訴訟離婚雖然可以不用等待冷靜期,但是時間也是非常慢的,有可能需要半年甚至長達一年,所以有可能還是走民政局協議離婚比較快一點。

3、如果夫妻雙方確定要離婚可以先到法院起訴離婚,然後再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兩個同時操作,看一下哪個操作比較快,如果說民政局辦掉了協議,離婚可以撤訴,如果說其中一方突然反悔不同意離婚了,到最後還是要離婚,可以接著走訴訟離婚手續。

因此現在離婚不像之前那樣說離就離了,就算是在雙方同意協議離婚,那麼也必須要等過了對應的冷靜期才能正常的辦理離婚手續,在這個期間,只要是有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那麼協議離婚就無法辦理了,如果還是有想繼續離婚的想法的話,那麼就只能通過訴訟離婚來實現了,因此對於有的人來說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