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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2022起訴離婚的程式怎麼走?

離婚 閱讀(3.07W)

一、我國起訴離婚的程式怎麼走?

我國2022起訴離婚的程式怎麼走?

起訴離婚的程式是:起草起訴狀;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開庭;作出判決。對於判決結果不滿意的,可以進一步提起上訴。

二、離婚訴訟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二)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三)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四)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五)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三、提出離婚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①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

② 有明確的被告;

③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

我國的法律中是沒有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的,如果因為某些原因單方面起訴離婚的話,只要符合離婚的條件,一般三個月之內是可以的判決。但是如果離婚案件是比較複雜的情況下,可能要6個月,也有可能會比6個月的時間要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