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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果離婚協議書應該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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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果離婚協議書應該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一、深圳如果離婚協議書應該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深圳如果離婚協議書應該包含的內容有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雙方的簽名和時間。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二、離婚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1、網上的離婚協議範本僅是參考,不要完全照搬。

網上現成的離婚協議書範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況,要想離婚協議最終能實際解決您的具體問題,還要對“範本”進行補充。補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體細節。比如,財產明細,分割方式,財產放置於何處,如何交付,戶口遷移,如違約怎麼處理;涉及子女的,則有優撫養費怎麼支付,孩子的輔導班費用、醫療費用的承擔比例等等。

2、寫離婚協議時要儘量細化。

離婚協議在的寫法上要儘量細化,對約定事項規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後不必要的糾紛。比如,孩子撫養費問題,如果僅規定了每月孩子的撫養費數額,沒有就孩子參加課外輔導班的費用承擔做約定,隨著孩子的成長,課外輔導費用也會越來越重,基於此產生的糾紛往往很難解決。

3、不要輕易變更或重寫離婚協議書。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後,若是能夠通過協議等的方式確定共同財產應該如何分割,是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辦理離婚登記的,此時需要擬定並且簽署離婚協議書。各地的協議書的書寫規則都是差不多的,對於不瞭解怎麼寫才能使得自己的權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可以委託律師擬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