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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離婚需要多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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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離婚需要多少費用?

強制離婚其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訴訟離婚,因為在協議方式下離婚,要求夫妻能夠達成一致,不能出現強制的情況。但是訴訟離婚就不一樣了,只要有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的話,則就是一方不同意也是可以判決離婚的。而訴訟離婚在費用上面比協議離婚多,究竟強制離婚需要多少費用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審理期限: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二、強制離婚需要多少費用

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鑑定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律師代理費因人而異,好律師就貴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麼和律師談。

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實踐中,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其實都是會涉及到費用的。而在訴訟離婚的時候,一般由原告墊付案件受理費,但最後往往都是由敗訴一方來承擔的。若在離婚的過程中需要幫助到話,可以委託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