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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份離婚協議同時存在效力應該會如何樣認定

離婚 閱讀(3.27W)
幾份離婚協議同時存在效力應該會如何樣認定
律師解析:夫妻雙方簽訂了多份離婚協議,如尚未辦理離婚登記的,則離婚協議都為生效。一般情況來說,後簽訂的離婚協議優先於先簽訂的協議,最終應當以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為準,同時其他的離婚協議即是無效的,但如備案後,雙方當事人又對其他內容進行補充協議的,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