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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賠償協議有什麼內容

交通肇事 閱讀(3.09W)

並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採取協議賠償的方法來進行處理。可以採取雙方進行協議的方法,來賠償損失的交通事故案件,要符合下面的前提條件。首先,在交通事故當中,應該是隻涉及到當事人財產方面的損失賠償,不涉及到人員的受傷,不涉及到人員的死亡的情況。這個時候,雙方的當事人對事故當中的具體實施情況,不存在爭議的時候,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進行協議的方式,來確定賠償的事項。

交通肇事賠償協議有什麼內容

在雙方當事人意見上達成一致的前提下,進行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填寫。關於協議的內容具體,包括下面這些要點。在協議裡面,關於交通事故的發生時間、發生的地點、發生事故當時的天氣狀況,這些事項要進行說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訊,以及各自的聯絡方式。關於車輛的基本資訊,什麼種類的車輛,車牌是什麼。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是什麼,車輛的受損部位,造成的損失大概是怎樣的情況。協商的責任情況,誰來負主要責任這些都需要寫清楚,以及具體的賠償事項和賠償金額。

在交通事故里面,如果當事人事項自己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處理,需要注意一些這些事項。根據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從這裡面我們可以知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並沒有造成人員方面的受傷,或者是造成人員的死亡,沒有造成以上這兩種情況的時候,如果事故當中的兩邊當事人,在達成一致的條件下,是可以不用報警去解決的,雙方各離開事故現場,不影響交通秩序,然後各自再 通過進行協議的方式,協商損失的賠償事項。

在自行處理的過程當中,需要當事人,詳細的記錄車輛的受損情況,關於當事人的聯絡方式,車輛的基本資訊這些,還有保險憑證的詳細詳細資訊,都要做好記錄。有可能在雙方進行協商的過程當中,出現意見不統一的情況,如果當事人不保留好相關的證據,那麼以後發生糾紛的時候,就無法為自己進行維權。保留好證據之後,即使以後對方不承認事實情況,我們還可以採取別的方法來解決問題。最後,當事人雙方還要進行確認,然後簽上各自的名字,這樣為以後解決糾紛問題,保留了相關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