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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離婚損失費 | 有什麼法律依據?

離婚 閱讀(2.68W)

如何計算離婚損失費,有什麼法律依據?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離婚更是人生的轉折。離婚的時候覺得自己吃虧,想要獲得更多的補償實乃人之常情。那麼夫妻在離婚的時候該如何計算離婚損失費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如何計算離婚損失費

因為青春損失費的賠償依據的是精神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因此損失費的具體計算方法也應當參照精神損害賠償的方法。

1、損害賠償的範圍

(1)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2)滅失或毀損他人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損害的。

2、損害賠償的參考因素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手段場合方式、造成的危害結果、獲利情況、侵權人的經濟水平等多種因素參考確定賠償數額,因此離婚青春損失費也應當根據權利人的主張,綜合考慮以上多種因素來確定數額。

二、青春損失費有什麼依據

從法律的角度看,離婚青春損失費是沒有被直接認可和支援的。青春損失費是一個民間發展而來的詞,是離婚的人因為自己心靈受到創傷,認為自己在婚姻中處於劣勢地位並且付出比對方多,希望在離婚的時候獲得經濟上的補償。

然而,“離婚青春損失費”這個詞在現實生活中被老百姓廣泛地使用,司法實務也難以避免對這個問題的紛爭。從法律條文的解釋適用上看,與“離婚青春損失費”比較貼切的是“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樣“青春損失費”就有了法律依據。

關於夫妻離婚損失費多半是指的青春損失費,雖然我國法律中並未對青春損失費做出規定,但是也有與之對應的離婚賠償規定,即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實踐中,該如何計算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各位可以參考上文進行了解。如果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