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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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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分手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根據《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規定,只要是雙方自願簽署的協議,且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這種協議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可以要求對方履行。但是分手協議具不具有法律效力應視分手協議的內容而定。因為戀人關係不是夫妻關係,不受《民法典》調整。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而分手協議是雙方解除戀愛關係的協議,本質上屬於身份關係。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雙方分手協議中關於確定戀愛關係或解除戀愛關係等的協議內容是不能適用《民法典》的規定的。

因此,分手協議中關於人身關係的內容對當事人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而協議中涉及到財產內容以及財產關係等則不屬於身份關係的範圍,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約定不違反公序良俗、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那麼協議中的這部分內容是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