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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無過錯男方要求離婚可以多分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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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而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要求也照顧無過錯方。

女方無過錯男方要求離婚可以多分財產嗎?

首先,法院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力,也就是男方提出離婚,是其自由選擇的權力範圍。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其次,如果女方想離婚,雙方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如果女方不想離婚,應該想辦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應該被動的等待。但是,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想離婚,可以隨時提出離婚。那麼,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可以拒絕當事人的離婚請求。

同時,在當事人拒絕對方的的離婚要求後,對方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那麼,當事人只要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那麼法院就不會判決雙方離婚,因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夫妻雙方如果決定進行離婚的話,財產分割首先是由雙方進行商議的,在商議過程之中,作為無過錯方是有權利要求過錯方在財產方面給予自己一定的賠償,哪怕過錯方提出的離婚也是可以這樣提出的。如果雙方針對於離婚中有爭議的現象解決不了的話,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