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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律法規不能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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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規不能離婚嗎?

2021年法律法規不能離婚嗎?

可以離婚的,但是也規定了不能離婚的法定情形,可看下文: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感情破裂是離婚的前提條件,如果有假離婚、或者認定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不得辦理離婚登記。

3、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未約定財產分割的,不得辦理離婚登記。

4、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如果沒有協商好子女撫養權歸屬的,民政部門不能辦理離婚登記。

二、新離婚法規是怎樣的?

首先是增加了30天的離婚冷靜期,然後是離婚協議當中要寫好夫妻債務是如何處理的。

1.增加了30天離婚冷靜期:雙方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後,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同時,離婚冷靜期結束後,雙方需要在30日內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如果錯過時間,就認定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離婚協議》應寫清楚“夫妻債務如何處理”事項,夫妻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婚姻登記機關就可以發放離婚證。

4.《民法典》明確規定:夫妻雙方除了對子女撫養、財產協商一致外,還必須對“債務處理”協商一致,才發放離婚證。

三、怎樣寫離婚協議書才有效的?

首先並不是雙方簽字就生效的,必須辦理了離婚登記才能生效。

1.離婚協議書不是雙方簽字就生效,而是必須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才生效,只要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是可以對離婚協議的內容反悔的,雖然離婚協議的內容可以反悔,但是這份離婚協議畢竟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當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法院呢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將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作為參考依據。

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然是不能夠違反法律的規定,比如: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一方不得再婚或是不能再生育,不享有孩子探望權等等,這些都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都是屬於無效的條款。

四、男方提出離婚沒孩子對誰有利的?

如果沒有孩子的話,對於雙方來說都是有利的。

1.如果雙方感情已破裂,拖,對雙方都是痛苦。

2.協議離婚。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3.訴訟離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願意離婚,或願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方面未達成協議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規定,可區分不同情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提出離婚,對於雙方可能都是比較有利的。在婚姻中孩子是雙方的牽絆,可能也會因此維持著不幸福的家庭。協議離婚也是雙方的,自願離婚,並且要對子女的撫養和財產的處理達成一致的意見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