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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間一方的借款 | 另一方也要承擔還款責任嗎

離婚 閱讀(2.75W)

在分居期間為了生活或為盡法定的贍養、撫養義務、或為治療疾病等而負的債務,應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因為夫妻間就存在著法定的相互扶養的義務。此時,債務需要夫妻共同承擔。分居後的一方,借款並未拿來養家或並未用於家庭共同開支的,繫個人行為,於其家庭生活無關,為此而所負的債務也屬於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分居期間一方的借款,另一方也要承擔還款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