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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怎麼寫

離婚 閱讀(2.77W)

男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內容包括如下:
一:答辯人的個人資訊,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電話以及家庭住址。
二、答辯內容:詳細寫明夫妻婚姻關係的具體情況,為什麼不同意離婚。
三、向法院表明自己的訴求。
四、落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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