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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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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假離婚

出於各種理由而要假離婚,在當前越來越普遍了。但是也有很多人因為假離婚而懊悔不已。為什麼不能假離婚呢?本文就將問什麼不能假離婚的原因做了梳理,希望能夠讓有此打算的人們有個風險意識。

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是很大的,因為假離婚的實質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在此過程中當事人很可能通過製作各種虛假協議或者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虛假申報,不僅損害債權人、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更是對國家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不應有的傷害。一旦被查處,輕則賠償損失,重則被追究刑事責任。

其實沒有所謂的假離婚,法律上是真離婚,在夫妻雙方看來是“假離婚”,但從法律上看,在夫妻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或者離婚裁判文書生效後,原夫妻雙方不再是一個家庭,而是變為兩個獨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應享受房產新政關於購買首套房屋的優惠政策,從而達到了規避政策的目的。

一方面,假離婚可能假戲真做,導致家庭的破裂,財產遭受損失。因為夫妻雙方只要履行了離婚的法律程式,離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於買房的錢等財產在離婚前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假離婚”之後將變成一方的個人財產,另外一方當事人就難以控制該部分財產。一旦有一方不願意復婚,因離婚而帶來的財產損失將無法挽回。

夫妻本來是為了規避政策假離婚,但就在辦理相關復婚手續前,夫妻倆發生點口角,一方就理直氣壯地說:“我們可什麼關係都沒有,你少管我!”說了很多傷感情的話,最後便再也沒能回到婚姻的原點。

另外,即使在離婚後復婚,仍可能造成財產的損失,給家庭造成糾紛的隱患。因為結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擁有房產等財產的一方不同意變更登記或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將承擔很大損失。因此,夫妻雙方以“假離婚”所謂合法的形式來獲取房貸優惠存在很大法律風險。

假離婚存在很大的風險,希望各位有此打算的人們能夠慎思。希望各位喜歡小編整理的這篇文章,歡迎各位瀏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