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夫妻離婚財產公婆可以參與分割嗎

離婚 閱讀(1.97W)

夫妻離婚,公婆不能參與財產分割。離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夫妻有權分割。法律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離婚財產公婆可以參與分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