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國內一方如何向在國外的一方提離婚

離婚 閱讀(2.31W)

(一)雙方能達成調解的解決方式
1、國外一方,委託國內的親屬、朋友或律師作為其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需填寫固定格式的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寫好的授權委託書、離婚意見書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再在國內法院起訴離婚。
2、與此同時,可由國內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最好在訴狀上寫明已基本就離婚問題協商一致的事實,以求得法院及早開庭。
3、法院擇日開庭後,原告及其代理人與被告代理人就離婚問題達成調解書。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涉外民事訴訟中,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應制發調解書。當事人要求發給判決書的,可依協議的內容製作判決書送達當事人。一段時間後可領取生效法律文書。
(二)雙方未達成調解的解決方式
1、國內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國外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需要注意的是,與現居住在國內的夫妻雙方的離婚案件不同的是,此類案件中國外一方當事人如不能回國或者不願回國,也是可以的,只須辦理相關手續之後、委託代理人蔘加訴訟即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國內一方如何向在國外的一方提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