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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雙方是否需要承擔倆孩子撫養費嗎

離婚 閱讀(1.06W)

離婚後,不撫養子女一方當事人應當給付撫養費。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的撫養費。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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