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官司收費大概多少錢?
離婚官司的訴訟費一般是50元至30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離婚案件的律師費是多少?
離婚案件的律師費不是法定的。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
第八條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稅金確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三、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官司的收費也不是固定統一的,在50~300元的範圍內,各地規定的收費標準都有差別,而且離婚官司的訴訟費不一定是敗訴方承擔,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訴訟費承擔問題,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