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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找出老公出軌的證據

離婚 閱讀(3.18W)

出軌證據的取得一般有兩種情形:(1)日常生活中的積累;(2)臨時搜取。其中包括音視訊資料、證人證言、物證等。要作為證據使用,必須與相關的事實有必要的關聯性。一【證據的價值】作為證據,最重要的就是能夠說明問題,能夠印證某一事實的存在性,與客觀事件的發生有著必然聯絡。這其中包括直接證據和旁系證據。直接證據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證相關聯,直接就可以說明問題、證實事實。旁系證據則需要與相關其他證據並聯、串聯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種輔助證據的作用。如果不能與事實本身相關聯,則沒有證據價值。二【《民訴法》規定的證據範圍】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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