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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離婚財產分割要準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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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離婚財產分割要準備什麼

一、家暴離婚財產分割要準備什麼

生活中,要是夫妻離婚是因為一方長期存在家暴行為的話,此時施暴的一方固然存在過錯,並且按照規定導致離婚的話,需要實際對受害人的一方做出離婚損害賠償,所以準備好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子女出生證以及家暴證據等,家暴證據可以從自己身上的一些傷痕來做證明。

二、家暴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遭遇家庭暴力該如何離婚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起訴離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對於家暴,儘量不要容忍。畢竟家暴是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無數次,所以千萬不要容忍,要學會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一定要準備好施暴方的家暴證據、以及結婚證、身份證、分割財產清單等重要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