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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用不用辦理離婚證?

離婚 閱讀(2.72W)

無效婚姻用不用辦理離婚證?

只要那些符合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的婚姻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其他的就要被當做是無效婚姻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無效婚姻是可以申請訴訟之後就進行離婚的,那麼,無效婚姻用不用辦理離婚證?關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想知道的話就隨小編來仔細的瞭解一下吧!

無效婚姻該怎樣辦理離婚手續

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就財產和孩子撫養協商分開就可以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除同居關係,要求分割非法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孩子如何撫養問題。

無效婚姻是不需要離婚的,宣佈無效是不被法律認可的,也就是說不用辦理離婚證。

婚姻無效利害關係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

一、申請無效婚姻的情形: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二、婚姻無效的申請人

有權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包括:(一)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四)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利害關係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為被申請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為被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請人。

三、關於無效婚姻用不用辦理離婚證,根據婚姻無效處理的相關規定

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後一年內,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係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准許。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無效婚姻案件,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應當對婚姻效力的認定和其他糾紛的處理分別製作裁判文書。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關係分別受理了離婚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的,對於離婚案件的審理,應當待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作出判決後進行。婚姻關係被宣告無效後,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應當繼續審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與法律知識了。關於無效婚姻用不用辦理離婚證這種問題,上文中已經解答了。由於無效婚姻本身就是無效的,因此這種婚姻是完全不被法律認可的,自然而然就不需要辦理離婚證了。如果還有其他的一些問題,歡迎線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