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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去法院如何提起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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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去法院如何提起訴訟離婚

一般在協議離婚不成的情況下會選擇訴訟離婚的方式,訴訟離婚即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此時不管在婚姻關係中是否有過錯,其實都是享有起訴離婚的權利。而夫妻一方提起訴訟前要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同時也要先搞清楚應該如何提起離婚訴訟才行。

按照《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等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同時結合實際的起訴經驗,提起離婚訴訟,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身份證明。要證明雙方的婚姻是合法,即不是無效婚姻,沒有重婚行為,且合法辦理了結婚證。因為不同離婚案件,夫妻產生的爭議點不同,所以司機需要的材料是不一樣的,有些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的相關證件、有的則需要提供夫妻財產的證明,當然啟動離婚訴訟程式,肯定是離不開離婚起訴書的遞交。不會寫的話,可以委託律師來提供幫助。

2、確認具體管轄法院。關於民事訴訟的管轄,規定比較繁雜,

一方去法院如何提起訴訟離婚 第2張

一般來講,是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來確定管轄法院。其他情況,可以聽取律師的意見。特殊情況下,也是可以去原告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當然,一般情況下都是基層法院來審理離婚案件。這受到了級別管轄的限制。

3、當然要準備好訴訟材料。除了基本的訴訟材料,如訴狀、身份證明材料、證明雙方合法婚姻的材料、有子女的要準備戶口本還有子女的出生證明以及其他的訴訟證據。訴訟狀要注意抓住重點,簡明扼要的說明問題。訴訟證據的話,當然也是根據你的訴訟請求來提交的,比如說對方出軌,就必須要提供對方出軌的證據,口說是無憑的。

4、接著就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訴訟材料,申請立案。

立案庭經過審查後,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會向原告發送《繳費通知書》的相關通知檔案。原告繳納訴訟費後,立案工作即完成了,進行下一階段。

一方去法院如何提起訴訟離婚 第3張

根據一般的流程,大概2-3周,案件就會分配到法官手中,負責案件的法官會在兩週之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傳票等等送達給被告,此時被告存在特殊情況,如下落不明的話,則送達的方式就會比較特殊,主要是公告送達。但是離婚案件不同的是,被告拿到傳票後法官一般會進行一次庭前調解,判斷雙方是否還有和解的可能,如果夫妻雙方調解和好或者調解離婚的話,一般會撤訴處理;如果無法調解,法官一般會在1-3周內安排開庭。之後才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來對案件作出判決,但要注意最終其實並不一定就會准許夫妻離婚。還要看實際是否符合了訴訟離婚的標準,如果不符合那麼即使調解無效,也不能解除婚姻關係。

另外,還有一點要注意,一審法院作出離婚判決的,此時會有一個上訴期。在上訴期內當事人沒有上訴的話,那麼一審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才會生效。當事人就要避免在判決生效之前再與他人登記結婚,這樣會被認定構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