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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算是法律上的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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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算是法律上的重婚罪?

第一個構成要件就是客體要件。

這主要就是說,重婚罪的這個人所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在婚姻裡一對夫妻中的一方。一夫一妻制是在我國的民法典中明確規定的一個重要的法律原則,而重婚的這種行為是對我國婚姻制度以及家庭制度的一種嚴重的破壞,因此必須進行嚴厲的處罰。

第二個要件就是一個客觀要件。

主要就是說,重婚罪的這個犯罪行為,必須是犯這個罪的人,他在客觀方面表現除了具有重婚的一個行為。也就是說,他明明已經有了配偶,還又和其他人結婚的,或者明明制度其他人已經有了配偶還是跟他結婚的。在婚姻中,一個人只能有一個丈夫或妻子,除非兩個人辦理離婚手續,或者是其中一方去世,要不然在婚姻期間,絕不能夠在和第二個人結婚,如果結婚了,就是重婚了,就是一種犯罪行為。

第三個要件就是一個主體要件了。

也就是說,對於重婚罪的主體而言,主要是為一般主體,說得簡單點,就是要不然是有配偶的人,在他現在已經存在的夫妻關係期間,又和其他人再次進行一種婚姻關係的;要不然就是他沒有配偶,但是它自己明知對方已經有配偶,還是跟他結婚的。

第四個要件就是主觀要件了。

也就是會所對於重婚罪而言,重婚的一方他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的,也就是明明知道他人有配偶還是與他結婚的,或者是明明自己已經有配偶,還故意和他人結婚的,這種故意就是重婚罪的主觀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