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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離婚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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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離婚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虛假離婚在當今社會是十分盛行的,如果夫妻一方在外欠債又無法償還時,為了轉移家中的財產,往往夫妻之間會採用虛假離婚的方式。那你知道虛假離婚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嗎?這個問題,本站小編下文做了解答,供大家閱讀。

一、什麼是虛假離婚

虛假離婚,或稱假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而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做出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而言,虛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

1、通謀離婚。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後再復婚的離婚行為;

2、欺詐離婚。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採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後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

二、虛假離婚的效力是怎樣的

虛假離婚雖然履行了離婚的程式,但欠缺離婚的條件。因此,對於虛假離婚的效力應當區分以下兩種情形:

1、虛假離婚當事人均未與第三人結婚的,其離婚可以被宣告無效。

現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式上已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婚姻登記機關也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因此,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虛假離婚,無法獲得婚姻關係上的救濟,所產生的後果應由當事人承擔。

虛假離婚當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騙取離婚調解書的,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由法院裁定撤銷原離婚調解書。

值得注意的是,虛假離婚屬於宣告無效而非當然無效,只有經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離婚無效並收回離婚證、離婚調解書,始為自離婚之日起無效,婚姻關係視為未解除。未經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宣告無效的,仍應認為虛假離婚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2、虛假離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已經與第三人結婚的,應承認其再婚有效,此時虛假離婚當事人請求宣告虛假離婚無效的請求權消滅,原虛假離婚確定的發生法律效力。

夫妻如果虛假離婚後,一方又與別人結婚的,那麼結婚這種行為是有效的,因此如果生活中發生困難,應該一起面對,切不可採用虛假離婚這種手段,要是你還想要了解更多知識,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