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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結婚前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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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結婚前協議書怎麼寫?

一、結婚協議書怎麼寫?

結婚前協議書

甲方:**(個人詳細資訊)身份證號碼

乙方:**(個人詳細資訊)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x年x月x日履行結婚登記手續,雙方願共同一起生活。婚姻法律關係除涉及人身關係之外,還包括財產關係。為了明確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財產的範圍和歸屬,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婚前財產範圍:

(1)甲方的財產有:……;

(2)乙方的財產有:……;

(3)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1)甲方的xx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2)乙方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3)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3、雙方各自財產增值……。

4、協議人···、···的個人債務及夫妻共同債務…….

5、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6、其他: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公證等有關費用,均由···承擔。

(3)本協議書一式叄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訂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時間

二、婚前財產協議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婚前協議書是否有效,關鍵看你們的協議書是約定什麼的。即你們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你們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這僅是對財產而言,不包含對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並且是要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綜上所述,現在有些年輕人結婚前會簽署一些財產協議,規定好各自的財產範圍,並對婚姻存續期內的財產歸屬做出約定。只要協議書的內容合法,出於雙方自願,簽字後具備法律效力。雙方也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這樣協議的法律效力更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