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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沒有結婚證怎麼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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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沒有結婚證怎麼開證明?

辦理孩子出生醫學證明,不需要孩子父母結婚證,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證,在生育子女出院時,在產科病房申請辦理,事後補領,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證,戶口本,到縣級以上衛生部門申請辦理。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委託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

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具體補發程式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儲存。

出生醫學證明丟失需要補辦,補辦出生醫學證明根據規定,需要如下證件和證明:

1.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加蓋戶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領取並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加蓋戶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影印件或出生醫學證明存根影印件;(原簽發醫院蓋章)

4.新生兒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影印件;

5.領證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影印件;

6.新生兒父母戶口登記簿原件和影印件;

7.新生兒父母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

8.未上戶的需提供新生兒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的未上戶證明(已上戶的無需要提供此項)

9.親子關係宣告(加蓋戶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新生兒的出生證明沒有結婚證還是可以辦理的,只要拿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薄就可以在醫院裡面去辦理出生證明了,但有隻要沒有結婚證,只有出生證明的話,還是不可以給孩子上戶口,報以要把手續辦完才行,作為父母的話一定要及時的保護孩子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