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沒領結婚證生孩子分開

法律 閱讀(2.16W)
沒領結婚證生孩子分開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有孩子沒領結婚證怎麼分開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原則: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如果可以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自由解除同居關係;如無法協商一致,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是可以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