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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能辦結婚證嗎?

結婚證 閱讀(2.66W)

一、這個未婚生子能辦結婚證嗎

未婚生子能辦結婚證嗎?

未婚生子是可以辦理這個結婚證的。

法律上有相關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男女雙方就可以去結婚,辦理登記手續: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符合條件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滿足以上條件,雙方就可以一起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去的時候帶上以下材料: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自己沒有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二、結婚證丟了怎麼辦

補辦結婚證的條件

本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即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

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即夫妻關係仍然存在。

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補辦流程

1、雙方當事人夫妻關係仍在存續(當事人離婚或已經喪偶的不予補發)。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後到區民政局結婚登記處提出申請,經工作人員初審;

2、對申請人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補領結婚手續

3、頒發補領結婚證

三、結婚證在哪裡辦

去夫妻雙方戶口上的任意一個民政局,也就是說男方的也可以,女方的也可以,但必須是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

四、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

1.因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無法提供結婚證的,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

2.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結婚證的辦理和有沒有生孩子無關,只要是想辦理這個結婚證的帶上雙方的戶口本還有這個身份證去民政局進行辦理就好了,但是這個沒有結婚證就生孩子是需要繳納一定的這個社會撫養費的,但是不會影響到結婚證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