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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失後如何補辦

結婚證 閱讀(1.59W)

男女在符合結婚條件的情況下,辦理了結婚登記之後,就會領取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婚後可能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結婚證,如果不小心將結婚證弄丟的話,其實也是可以補辦的。那結婚證丟失後如何補辦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結婚證丟失後如何補辦

一、結婚證丟失後如何補辦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也就是說申請補辦結婚證的當事人應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向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能夠查詢到檔案的可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查檔證明進行補領,查不到檔案的可在原單位或街道開具證明後補領。

需要說明的是,屬集體戶口須提供首頁和本人戶籍卡,如影印件須加蓋派出所或單位紅章。如不能提供戶口本原件,須出具加蓋派出所印章的戶籍證明。此外,當事人雙方必須到場。

二、結婚證丟失該如何離婚

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

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然後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如果結婚時間年歲太久,查詢不到當時的登記資料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出具證明,這種情況,只能訴訟離婚。立案時可以提供單位、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如果另一方將結婚證藏匿,去開具婚姻關係證明時不要說是被藏匿,告訴工作人員說結婚證丟失。

可以說結婚證是證明夫妻之間合法婚姻關係的法律憑證,不管婚後是否需要實際使用結婚證,當事人都應當好好保管,避免丟失的情況出現。當然在結婚證丟失後也是允許進行補辦的,但補辦手續相對來講還是有點麻煩。

男女在符合結婚條件的情況下,辦理了結婚登記之後,就會領取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婚後可能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結婚證,如果不小心將結婚證弄丟的話,其實也是可以補辦的。那結婚證丟失後如何補辦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