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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結婚結婚年齡最晚

結婚年齡 閱讀(2.22W)
法定結婚結婚年齡最晚

我國《婚姻法》中就男女結婚的年齡作出了規定,而這也是屬於法定的結婚年齡。對於要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而言,需要同時達到了法定年齡的要求之後,那麼才會認為符合結婚年齡要求。至於實際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是多少歲,這點法律方面到沒有限制,也就是說即使雙方的年齡差距比較大,在滿足其他結婚條件的同時,其實也是可以登記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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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結婚年齡



    《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現行《婚姻法》規定,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目前,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週歲,女十八週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這類事件只是我國的人大代表的一個提案,在我國的新婚姻法內還未正式進行修改。我國對相關結婚的雙方的結婚年齡還是有著比較嚴格的規定的,符合相關規定的當事人雙方,才能夠領取這類證件進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