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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手續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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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手續需要什麼資料
律師解析:離婚手續需要的資料,主要包括:
1、戶口證明的影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帶);
2、居民身份證影印件男女雙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帶);
3、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都要簽名;
4、結婚證原件;
5、如果二人育有孩子,孩子的出生證明覆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帶);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兩張(男女雙方都要準備)。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