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結婚>

在我國結婚準備流程是什麼?

結婚 閱讀(7.26K)

在我國結婚準備流程是什麼?

一、在我國結婚準備流程是什麼?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不准許委託親友、父母、兄妹、律師和其他人代理進行申請結婚登記。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二、法律對婚姻的規定

1、《民法典》規定了兩性依法結合的法定條件、年齡及結合後配偶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由此而產生的其他責任及義務。

2、婚姻關係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徵:

(1)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同性別的人之間不能結婚。

(2)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式。否則,婚姻關係不產生法律後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須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係。

(4)結婚的必備條件:一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二是必須達到法定年齡,三是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5)結婚的禁止條件:一是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二是禁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

在我國結婚是有一定流程要求的,法理上要求雙方攜帶二人有效證件前往戶口所在名證據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後,簽字按手印,收到申請後如果複核結婚登記條件即可。相關法律條例針對婚姻的規定也是做了明確的規定,包括婚姻關係的成立的基本三大法律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