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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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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隨著國際間經濟和文化的交流進一步深入,人們的觀念也在不斷更新,外國人與中國公民結為夫妻的情況也越來越多。但由於涉及到跨國婚姻,在進行結婚登記時外方所需提交的材料也與本國公民不一樣,登記流程也較為複雜,那麼外國人在中國結婚時需要準備什麼呢?登記結婚的流程有哪些呢?下面由本站小編來為大家解開疑惑。

一、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準備的材料?

(一)中國公民應提供: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應提供: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三)外國僑民應提供: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二、外國人在中國登記結婚的流程?

(一)申請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法定的證件;

3、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登出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的,需要根據自己的具體身份準備相應的材料。但每個人所遇到的情況不同,想要具體瞭解的問題也不同,若當事人對此類問題還有疑問可及時聯絡本站的線上律師,我們將根據您的疑問來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排除您的疑慮,消除您的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