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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結婚有哪些規定的呢

結婚 閱讀(2.85W)

關於結婚年齡,要求未婚的軍隊幹部、戰士和職工,響應晚婚的號召,不要過早結婚。軍隊幹部選擇的配偶必須符合軍隊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戰士一律不得在部隊內部和駐地找物件。
現役軍人一律不準與外國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門的人員結婚軍隊營以下幹部申請結婚,由團級政治機關審查同意;團以上幹部申請結婚,由上一級政治機關審查同意。然後,由所在單位的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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